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通知公告 » 活动预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三届器乐大赛暨第十五届校园歌舞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8 13:45:5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三届器乐大赛暨第十五届校园歌舞大赛

 

    为培养学生的审美素质和艺术思维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器乐大赛暨第十五届校园歌舞大赛。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0月——11月
    二、主办单位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三、参赛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器乐大赛
    1.以各院系部为单位,推报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初赛。具体名额为:监狱学学院、法学院各5人,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各3人,研究生教育部1人,共20人。
    2.参赛形式分为个人或组合(不超过4人)。参赛曲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鼓励原创和创新型节目参赛(将酌情加分)。
    3.初赛根据选手分数,评选出前10名参加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同时评选出最佳形象设计奖、最佳创意奖。
    (二)歌手大赛
    1.以各院系部为单位,推报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初赛。具体名额为:监狱学学院、法学院各5人,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各3人,研究生教育部1人,共20人。
    2.参赛形式分为个人或组合(不超过4人),演唱方式可采用通俗、民族、美声、原生态等,可以有伴舞。参赛曲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鼓励原创和创新型节目参赛(将酌情加分)。
    3.初赛根据选手分数,评选出前10名参加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同时评选出最佳形象设计奖、最佳创意奖。
    (三)舞蹈大赛
    1.以各院系部为单位,推报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初赛。具体名额为:监狱学学院、法学院各3组舞蹈,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各2组舞蹈,研究生教育部1组舞蹈,共13组。
    2.参赛舞蹈内容健康向上,舞种不限,人数不限,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3.初赛根据选手分数,评选出前6名参加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有关要求
    1. 各院系部设负责人一名,将纸质版《参赛登记表》(见附件)于10月31日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参赛登记表》及伴奏发送至邮箱zjy_tw@126.com。
    2.本次活动是我校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院系部分团委、学生会积极筹办,充分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引导更多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铃艳
    电 话:15522323358
 

    附件:《参赛登记表》

附件:
           1、参 赛 登 记 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