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审美素质和艺术思维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器乐大赛暨第十五届校园歌舞大赛。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0月——11月
二、主办单位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三、参赛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器乐大赛
1.以各院系部为单位,推报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初赛。具体名额为:监狱学学院、法学院各5人,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各3人,研究生教育部1人,共20人。
2.参赛形式分为个人或组合(不超过4人)。参赛曲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鼓励原创和创新型节目参赛(将酌情加分)。
3.初赛根据选手分数,评选出前10名参加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同时评选出最佳形象设计奖、最佳创意奖。
(二)歌手大赛
1.以各院系部为单位,推报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初赛。具体名额为:监狱学学院、法学院各5人,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各3人,研究生教育部1人,共20人。
2.参赛形式分为个人或组合(不超过4人),演唱方式可采用通俗、民族、美声、原生态等,可以有伴舞。参赛曲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鼓励原创和创新型节目参赛(将酌情加分)。
3.初赛根据选手分数,评选出前10名参加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同时评选出最佳形象设计奖、最佳创意奖。
(三)舞蹈大赛
1.以各院系部为单位,推报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初赛。具体名额为:监狱学学院、法学院各3组舞蹈,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各2组舞蹈,研究生教育部1组舞蹈,共13组。
2.参赛舞蹈内容健康向上,舞种不限,人数不限,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3.初赛根据选手分数,评选出前6名参加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有关要求
1. 各院系部设负责人一名,将纸质版《参赛登记表》(见附件)于10月31日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参赛登记表》及伴奏发送至邮箱zjy_tw@126.com。
2.本次活动是我校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院系部分团委、学生会积极筹办,充分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引导更多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铃艳
电 话:15522323358
附件:《参赛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