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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2 19:40:3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树立基层优秀团支部书记典型,激励全校团干部向榜样看齐,向先进靠拢,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寻找身边的“十佳团支部书记”,树立“身边好榜样”。对各基层团支部进行工作考核,对在基层团支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团支部书记予以表彰,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甘于奉献、团结友爱、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对象

基层团支部书记

三、评优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拥护、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道德品行优秀,模范作用突出,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遵规守纪自觉。

2.任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含一年)。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年考试课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4.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创新性地开展各类团组织活动以及日常团务工作,工作能力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团结同学,服务同学。

5.所在团支部需曾获或为本年度“优秀团支部”。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冀青云”系统建设、“青年大学习”、“精品团日”活动等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选形式

各院系部团委分别上报1—4“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评选形式分为线上投票评选与线下考评两部分。线上通过“中警院团委”微信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线下依据“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等评价材料打分,最后成绩以评分为准,前十名入选。 

五、材料准备

1.纸质版:《“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登记表》《团支部工作手册》、经教务处确认的成绩单、经院系部团委认定的“精品团日活动”推送截图、“青年大学习”个人成绩单截图(冀青云系统回家工程中)、各类实践活动资料等团支部工作材料,于125日前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1办公室)。

2.电子版:《“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登记表》等团支部工作材料,300字左右“十佳团支部书记”个人简介(需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及宣传图片请各院系部团委将以上材料打包,于125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zjy_tw@126.com

六、线上风采展示及投票时间

128---1211日,在“中警院团委”微信平台进行风采展示及投票。

附件:1.《“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登记表》

2.《“十佳团支部书记”评分标准》

 

 

共青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刘丽冰  联系电话:5910023

附件:
           1、附件1-“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登记表.doc

           2、附件2-“十佳团支部书记”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