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我的闪光点”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与藏蓝梦想同行,创自信精彩人生
二、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校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
拟参加比赛的同学须完整填写《2022年“我的闪光点”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撰写《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见附件2)并制作简历(见附件3),作品和报名表由各院系部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于4月7日前交至行政楼416,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35888621@qq.com。后期组织专业老师对初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
(二)决赛阶段
评委针对选手们的职业生涯规划书与简历展示进行现场提问,选手们予以作答。满分100分,其中规划书展示40分、简历展示30分、现场提问30分。参加决赛的选手须在比赛前将所需PPT(含个人照片、专业班级、姓名等内容)拷贝至行政楼416并进行抽签。(拷贝、抽签、决赛等具体时间根据通知决定)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地点和邮箱上报初赛作品和报名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四)报名表请填写清晰,联系方式应有效(手机等常用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通知大赛组委会),日后有关文件(如获奖证书等)以报名表登记的人员及其姓名为准。
(五)如参赛者出现违规(如抄袭等)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主、承办方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和评奖的资格。
(六)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承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大赛主办方。
附件:1.2022年“我的闪光点”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报名表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撰写要求
3.简历撰写要求
共青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委员会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2年3月26日